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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蒂•格斯坦布里斯(Patty Gerstenblith)是德保罗大学(DePaul University)法学院杰出研究教授兼其艺术、博物馆和文化遗产法律中心(Center for Art, Museum and Cultural Heritage Law)主任)
美国有一套浩繁的法律体系,保护文化和知识作品创造人的权利,从物质形式的作品——如雕塑、建筑,到相对抽象的源于想象力的作品——如音乐和舞蹈。这些法律也为保护这些作品从而造福子孙后代建立了一个框架。
一、美国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1906年文物法》(The Antiqities Act of 1906):授权美国总统宣布“历史名胜、历史和史前建筑和有历史和科学价值的其他物品”为受保护的国家古迹。
——国家公园管理局(National Park Service):创立于1916年,保护美国许多种类的自然和人工遗址。由于国家公园管理局的作用,美国拥有一些世界上最辽阔、保护最好的国家公园,像怀俄明州的黄石(Yellowstone)公园和加利福尼亚州的优胜美地(Yosemite)以及科罗拉多州的古迹弗德台地(Mesa Verde)公园。
——《1966年国家历史保护法》(National Historic Preservation Act of 1966):建立了美国国家史迹名录(National Register of Historic Places),对有可能给有重要历史、建筑、考古和文化意义的建筑物、历史文化区和其他遗址造成影响的开发建造活动实行限制。
——《1979年考古资源保护法》(The Archaeological Resources Protection Act of 1979):要求发掘和挪取文物必须经过许可,保护联邦土地上的考古遗址。
——1990年《美国原住民墓藏保护与归还法》(The Native American Graves Protection and Repatriation Act):规定1990年之后在联邦政府所属或管辖的土地上发现的人体遗骨和有关陪葬品必须归还给印第安人部落和夏威夷原住民组织。通过保护宗教仪式中使用的物品,这条法律也有助于保护非物质文化价值和传统。
二、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美国法律
——《1983年文化财产实施法公约》(The Convention on Cultural Property Implementation Act of 1983):执行美国批准的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Convention on the Means of Prohibiting and Preventing the Illicit Import, Export and Transfer of Ownership of Cultural Property)。1983年的这一法律禁止向美国进口在外国博物馆或其他宗教或非宗教机构失窃的文化财产。它还授权美国总统通过美国国务院,限制向美国进口超过250年的“有重大文化价值”的文物以及稀有或具有重要文化价值的民族史料。
——《1966年国家历史保护法》(The National Historic PreservationAct Act of 1966):本法的部分内容旨在落实《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世界遗产公约》(1972 UNESCO Convention on World Heritage),即要求由美国政府所支持的海外建筑项目必须经过对文化遗址是否会产生不良影响的评估并减少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
——文化保护大使基金(The Ambassadors Fund for Cultural Preservation):本基金由国务院掌管,授权美国驻外大使提名可获资助的文化保护项目。在过去10年里,该基金资助了大约100个国家内的640个新项目,包括修复历史建筑;评估和保护博物馆收藏品;编纂记录传统工艺技术和民间艺术,包括音乐和土著语言。
三、在美国挽救非物质文化遗产
美国联邦政府还推出了专门用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动计划。
——美国民歌档案馆(The Archive of American Folk Song):1928年在美国国会图书馆成立,收集和记录了从19世纪90年代到现代的美国音乐。1978年,档案馆并入美国民俗中心。
——美国国会图书馆美国民俗中心(The U.S, Library of Congress' American Folklife Center):由美国国会创建于1976年,该中心保存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语言、文学、艺术、建筑、音乐、话剧、舞蹈、戏剧、礼仪、典礼和手工艺品”。该中心还保留着来自不同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体的声音和音乐,包括美国原住民歌舞、英文歌谣、昔日奴隶的口述和以不同美国方言讲述的故事。
——国家艺术基金会(The 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作为一个独立的联邦机构成立于1965年,国家艺术基金会为艺术家和其他创作者提供基金,鼓励和促进视觉艺术、音乐、舞蹈和讲故事等文化表达方式。
(此文系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出版物,略有改动)
原文地址: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http://iipdigital.usembassy.gov/st/chinese/publication/2011/03/20110324161053x0.1607412.html#axzz1N3vUhR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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